廖學鎰文教基金管理辦法              

1996年4月21日管理委員會通過

2014年11月16日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感念廖學鎰教授對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大氣物理)系所創立與發展的貢獻,特成立「廖學鎰文教基金」。

第二條  本基金的目的在獎勵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在學學生與推展大氣科學學術活動。

第三條  本基金由捐款、勸募與滋息而來。

第四條  以基金的利息提撥作為學生獎學金及補助大氣科學系學術活動之用。

第五條  本基金的運作,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委員會」由系友會常務理監事及相關人士組成,理事長負責召集。

第六條  獎學金的申請與頒發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另訂之。

第七條  補助學術活動辦法,由管理委員會另訂之。

第八條  基金的收支情況,每年定期公布徵信。

第九條  本基金的解散,須經四分之三的管理委員同意,在目的不變的原則下,轉移到中央大學其他基金管理。

第十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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