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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傑出系友遴選辦法

中華民國98年05月06日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3月12日會議通過

 

一、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 (以下簡稱本系) 為表揚系友在各專業領域之傑出貢獻,特訂定「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傑出系友選拔辦法」。

二、頒發獎項:傑出系友獎若干名,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系友會)理監事會得視當年度之情況,調整其獎項名額。

三、候選人資格:凡為本系系友,足為楷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熱心社會公益、服務國家、造福人群,有貢獻者。
(二)經營企業有傑出成就者。
(三)學術研究、創造發明獲具體殊榮者。
(四)藝術文化、體育活動有傑出表現者。
(五)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六)熱心參與或協助本系或系友會活動具有貢獻者。

四、推薦方式:
(一)系友會理監事會推薦之。
(二)三位以上系友推薦之。
(三)母系同仁(含退休)三人以上推薦之。
(四)傑出系友推薦之。

五、推薦團體必須填寫傑出系友推薦表格(如附件)於每年四月十日前送交至系辦公室。

六、評審辦法:
(一)遴選委員會由系友會與本系師長組成之,委員人數五至九人,系主任為召集人,其餘委員各半,系友會理事長為當然委員。
(二)每年傑出系友之被推薦人數不受限制,依其成就而定,其遴選方法採不記名投票方式,獲得遴選委員會半數以上同意者為當選。
(三)當選本校傑出校友者,為本系當然傑出系友。
(四)遴選委員會負責審查被推薦人之資格與事蹟,於每年四月底前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並得視情形加開會議。

七、表揚方式:於年度校慶系友活動時間表揚並頒發傑出系友紀念獎牌一座。其具體事蹟將會發佈於系友會部落格及網頁,並提報地球科學學院編入『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院』院史中。經本會常務理監事聯席會通過,由歷屆及當屆傑出系友中提名若干名,再由本系推薦參加『國立中央大學傑出校友』之遴選。

八、榮耀分享:榮獲本會所頒發之各項獎項,為至高榮譽,本系得邀請得獎人回本系,與在校師生座談或專題演講,以經驗分享,並請得獎人於個人履歷中加入系友會得獎記錄,以彰顯系友會。

九、本辦法經本系之系務會議通過及系友會常務理監事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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