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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系/所友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表揚系/所友在各專業領域之傑出貢獻,特訂定「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系/所友會傑出系/所友」選拔辦法。
二、頒發獎項:傑出系/所友獎若干名,理監事會得視當年度之情況,調整其獎項名額。
三、候選人資格:凡為本會系/所友,足為楷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熱心社會公益、服務國家、造福人群,有貢獻者。
(二)經營企業有傑出成就者。
(二)經營企業有傑出成就者。
(三)學術研究、創造發明獲具體殊榮者。
(四)藝術文化、體育活動有傑出表現者。
(五)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六)熱心參與或協助本會活動具有貢獻者。
四、推薦方式:
1.本會理監事會推薦之。
2. 三位以上系/所友推薦之。
3. 母系/所同仁(含退休)三人以上推薦之。
4. 傑出系/所友推薦之。
1.本會理監事會推薦之。
2. 三位以上系/所友推薦之。
3. 母系/所同仁(含退休)三人以上推薦之。
4. 傑出系/所友推薦之。
五、推薦團體必須填寫傑出系/所友推薦表格(如附件)於每年三月十五日前送交至系/所辦公室。
六、評審辦法:
(一)遴選委員會由系/所友會與本系/所師長組成之,委員人數五至九人,系主任/所長為召集人,其餘委員各半,本會理事長為當然委員。
(二)每年傑出系/所友之被推薦人數不受限制,依其成就而定,其遴選方法採不記名投票方式,獲得遴選委員會半數以上同意者為當選。
(三)當選本校傑出校友者,為本會當然傑出系友。
(四)遴選委員會負責審查被推薦人之資格與事蹟,於每年四月底前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並得視情形加開會議。
七、表揚方式:於年度校慶系/所友活動時間表揚並頒發傑出系/所友紀念獎牌一座。其具體事蹟將會發佈於本會部落格及網頁,並提報地球科學學院編入『國立中央大學地球科學學院』院史中。經本會常務理監事聯席會通過,由歷屆及當屆傑出系/所友中提名若干名,再由本會推薦參加『國立中央大學傑出校友』之遴選。
八、榮耀分享:榮獲本會所頒發之各項獎項,為至高榮譽,本會得邀請得獎人回本系/所,與在校師生座談或專題演講,以經驗分享,並請得獎人於個人履歷中加入本會得獎記錄,以彰顯本會。
九、本辦法經本系/所之系/所務會議通過及本會常務理監事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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