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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資格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者。
3.具英語能力檢定初級以上資格。 

二、工作項目:
1.負責系所通信.照明.冷氣系統達到正常運作。
2.大氣測計實驗室器材維護 與檢校。
3.觀測站電力給水及固定式氣象自動接收系統校正與維修。
4.觀測站工讀生管理及資料收集上傳氣象局。
5.移動式氣象資料自動接收系統校正與維護。
6.系所視聽設備/飲水系統維護與保養。
7.系所雜項規劃工程施工。
8.系所實驗室作業安全管理。
9.系所外包清潔衛生管理。
10.觀測站避雷系統維護。
11.系所財產實物報廢處理。
12.野地觀測架設支援。
13.系所觀測儀器設備清單與管理。 
 

三、工作地址:
國立中央大學 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上下班有往返台北市交通車,詳細路線請至本校網站查詢) 。

四、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備妥下列文件(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國立中央大學甄審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www.ncu.edu.tw/~ncu7060/ \表格下載\一、教職員任免\21.外補甄選報名表) 。
2.公務人員履歷表(新式直式橫書格式,含自傳,並填手機、E-MAIL及辦公室聯絡電話)。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經歷證件影本。
5.最近5年派令及銓審函(現職非電子工程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須檢附曾任電子工程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或銓敘部證明)。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5年獎懲資料影本。
8.英檢及格證明書影本。

請於103年9月16日(星期二)前寄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李承潔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資格未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甄選報名表之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以E-MAIL方式回傳本校業務承辦人(電子信箱:clee45@cc.ncu.edu.tw,主旨請繕打應徵大氣科學系技士),洽詢電話:03-4227151轉5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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